近年来,有两位女性思想人物最引起争论,但也就在广泛的争论中,她们大步伐地改变着目前正在调整中的男女两性关系。
这两人之一,乃是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教授麦金侬(Catharine Mackinnkn)。她专注于语言、对女性之暴力,以及女性人权等方面之研究。认为色情出版品乃是对女性之暴力的滥觞,因而它侵害的已非女性,而是人权,应予禁止。将女性问题拉离以往两性关系的轨道,重新定义为一种新的人权问题,而在美加两国进行宪法诉讼,以麦金侬教授为首创。她的宪法诉讼在加拿大获得了胜利,1992年加拿大的最高法院裁定她的诉讼获胜,往后加国将加强女性非人化的色情出版品之限制,加国最高法院认为“限制使女性非人化的言论,重要性大过言论自由的保障”。
麦金侬教授将女性按人权问题而重新定义,并致力于将其凝固到最高的宪法位阶上,无论就问题意识、思考逻辑以及实践策略,都是近代女权上重大突破性发展,也为女权运动本身创造出更宽的社会基础,许多保守主义者在女性人权的问题意识引导下,也不得不加入她的行列。只是麦金侬的宪法诉讼,尽管在加拿大获胜,但在已视言论自由为天经地义的美国,却遭遇到自由派的强大阻力,并成为近年来美国最重要的宪法争论之一:究竟是毫无限制的言论自由重要?或是限制色情刊物以免其利用此自由而侵害女性人权重要?“美国民权同盟”主席史托森(Nadine Strossen)判断说:“目前美国许多首要的宪法学者,已向此种女性问题人权化的方向移动,他们估计,她的策略可望获得终极性的胜利。”
麦金侬教授将女性问题拉向最高的宪法位阶,以此为起步,企图从最基本的法律秩序上,重建两性关系,这是女性主义者在“公共域”上崭新的开展。与此相比,在“私人域”方面,则要推雪儿·海蒂(Shere Hite)了,她从1976、1981年,以《海蒂性学报告》“女人篇”、“男人篇”、“情爱篇”三部曲这三本通俗性的实证著作,清楚的呈现出了一个基本结论,那就是:无论两性的性关系或感情关系,都存在着一种模式构造,而这种模式构造所对应的,也是社会的实体构造和权力构造;也就是说,两性的性关系和行为感情关系,乃是社会系统所制约及制造的产物,它是文化的,而非本质的。基于此,当两性关系重聚,必须从各类习以为常,而且视为当然的观念和行为模式,进行全面的重新定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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